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专业解答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也不合理。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能剥夺对方和子女接触的机会。您可以先跟配偶沟通,表达您的关爱和合理探望的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决,保障您的探望权。
专业解答解决探望权纠纷首选协商,无效则寻求法律途径。法院以未成年人成长为重,裁决执行方式与时间。如合同或判决后仍无法落实,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探望权。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的行使问题,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父母子女关系并不因为离婚而解除,父母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权利进行探视,除非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否则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专业解答在离婚事件中,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禁止另一方的探访,建议先尝试友好沟通与协商,避免纷争影响儿童成长。若协商无果,不能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根据法律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法定探视权。法院通常以儿童福利为依据,裁决探视权实施方式和时间,并要求监护人协助执行。
专业解答分开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心理因素可能包括对孩子安全的担忧、对前伴侣的怨恨或不满、以及对自身掌控感的追求等。 然而,拒绝探视需有充分理由,如对方有严重疾病、侵害孩子权益、与孩子关系恶化等,这些都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 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解析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探望孩子,也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不执行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