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
有的。到时候可以主张
轻伤鉴定是为了追究刑事责任,伤残评定时为了确定民事赔偿。可见,这是两个不同概念、两个不同的鉴定标准和程序,因此轻伤和伤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即:轻伤可能构成伤残也可能不构成伤残。具体的伤残等级,可向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扩展资料
一级伤残鉴定具体标准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 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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