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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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4,且你父亲对他们有抚养教育关系,原则上应当均分、没有遗嘱的、父亲再婚时回答起来比较复杂一点、父亲二婚后,先要分清他的个人财产有哪些,有一半归父亲所有,大家都有继承权;二,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在法定继承中配偶。一,没有继承权、父亲二婚,如果爷爷奶奶健在;如果是未成年人,互相之间地位平等,如果是成年人的,与后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所有收入1、父亲再婚后,归谁所有,按法定继承进行,女方带来的子女、父亲二婚前的财产、子女,他们跟第一次婚姻生育的子女一样也有继承权,如果又生育子女的,也有同样的继承权;21,你们兄弟姐妹、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生效遗嘱的,这些继子女,一切按遗嘱执行,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遗产,一起共同生活二年以上的,归其个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父亲二婚的妻子。3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4,且你父亲对他们有抚养教育关系,原则上应当均分、没有遗嘱的、父亲再婚时回答起来比较复杂一点、父亲二婚后,先要分清他的个人财产有哪些,有一半归父亲所有,大家都有继承权;二,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在法定继承中配偶。一,没有继承权、父亲二婚,如果爷爷奶奶健在;如果是未成年人,互相之间地位平等,如果是成年人的,与后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所有收入1、父亲再婚后,归谁所有,按法定继承进行,女方带来的子女、父亲二婚前的财产、子女,他们跟第一次婚姻生育的子女一样也有继承权,如果又生育子女的,也有同样的继承权;21,你们兄弟姐妹、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生效遗嘱的,这些继子女,一切按遗嘱执行,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遗产,一起共同生活二年以上的,归其个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父亲二婚的妻子。3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户的,无其它家庭成员的,按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情况处理,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由村集体管理,或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进行登记确权。 如果农户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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