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立遗嘱指定财产代管人是怎样的 我不是很清楚的 谢谢您的解答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立遗嘱指定财产代管人是怎样的 我不是很清楚的 谢谢您的解答

杨* 福建-福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13 13:20:38 7987人阅读

您好,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的,但是,我对于立遗嘱指定财产代管人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的额,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福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二老一起立遗嘱,因为房子属于二者的共同财产。
2、孙子可以继承财产,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接受财产。
3、基于2的问题已经解决,所以3的问题不存在。
最后,建议二老立遗嘱时一定要去公证处公证。

2017-11-13 13:22:3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立遗嘱指定财产代管人是怎样有如下:
1:一般从法律上来说,一个人死亡以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儿子,儿子不在了才会顺位到孙子。
2:想要将遗产留给孙子而不是儿子,最好的方法就是立个遗嘱,然后将遗嘱拿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
3:将遗产越过儿子留给孙子,很可能儿子会通过一些手段将遗产夺回。最好的不留后患的方法,就是做完公证以后,开个家庭聚会,找个同辈的家中长辈,公开这份遗嘱。同时,将遗嘱和公证书存进银行保险柜,保险柜的钥匙留给孙子保管,杜绝意外发生。

2017-11-13 13:21:3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财产代管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财产代管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管义务,管理好失踪人的财产,正确行使代管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易于变质的失踪人的财产采取变价处分,保存价金;防止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毁损失踪人财物;对侵害失踪人财产的行为,代管人可以基于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2)有义务依法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失踪人所欠的税费、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失踪人应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产生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20-12-18 04:18:10 回复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共同遗嘱效力是怎样的有如下:
所谓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联合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根据其内容可以分为单纯的共同遗嘱、相互的共同遗嘱和相关的共同遗嘱。本案中的共同遗嘱属于相关共同遗嘱,即相互以他方之遗嘱为条件的遗嘱。尽管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共同遗嘱,特别夫妻共同遗嘱,但我国《继承法》对此没有相关的规定,理论上有肯定说、否定说和有限制的肯定说三种观点,司法实践中也缺乏统一的标准,通常是根据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裁判。

我,立遗嘱人___是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___号___单元___层___号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之一,该房屋属于我的份额是我的个人财产。我老伴___在一九九八年八月九日去世后,我至今未再婚。为防止日后因该房屋产生纠纷,现经我慎重考虑,并在我头脑完全清醒的情况下立此遗嘱。   
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___号___单元___层___号房屋属于我的份额在我去世后赠与给我儿子___一人所有,并且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二、上述房屋如被拆迁,产权交换后所得房屋属于我的份额也按本遗嘱执行。   
三、遗嘱内容完全是我个人的意愿,他人无权干涉。   
四、本遗嘱我不委托他人执行。   
五、公证员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向我解释清楚。   
六、本遗嘱是由公证员根据我的意思打印,我确认无误并在本遗嘱上签名、捺指印。   
七、本遗嘱是我的最终意思表示,若其他任何遗嘱与本遗嘱意思相违背的,均为无效。   立遗嘱人:___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899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7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75036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