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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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 (四)出售、购买,数量较大的、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 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五新增的罪名。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一、在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 (四)出售、购买,数量较大的、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 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五新增的罪名。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一、在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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