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你欠别人的会钱,没钱还打借条给别人,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你还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 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 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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