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应该如何选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相对灵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个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员工,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里讲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以及稿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如果没您有综合所得收入,那么由单位代扣代缴这个是方便的选择。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按照统一的增值税的税制,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11%的税率,以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但考虑到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其大部分成本为人工成本,施工方可以取得的用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能导致企业税负与原营业税税负相比大幅上升。为保证建筑业营改增改革的平稳过渡,在营改增新政中为建筑业提供了优惠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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