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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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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是盗窃罪吗

罗** 山东-德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3.02.27 17:00:58 459人阅读

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是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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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2023-02-27 17:01:58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所以,该物业单位作为对消防设施具有维护管理义务的主体,将单元安全出口的门锁死是违反《消防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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