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玉林法律咨询 > 玉林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有一套继承的房子,继承房屋进行买卖可以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有一套继承的房子,继承房屋进行买卖可以吗?

冯** 广西-玉林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18 16:40:07 176人阅读

我有一套之前我爷爷留下来给的房子,遗嘱写明了由我来继承。现在我要买过房子了,想把这个卖掉。继承房屋进行买卖可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玉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玉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可以。不过继承房屋进行买卖税费要交很多,如您卖的这套房子未满五年或已满五但不唯一的话,就要缴纳合同价的20%个人所得税,除非满五唯一就可以免除税费

2017-11-18 16:46: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按实际情况,继承房屋进行买卖是不能直接卖的,在将遗产房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将可以将房屋出卖。   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一)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   
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   
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

2017-11-18 16:42:0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必须先办理继承过户。再办理买卖过户给他人。买卖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承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900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7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76048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