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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如何处理寻衅滋事

宋** 湖北-咸宁 刑事诉讼咨询 2023.03.27 20:24:28 426人阅读

检察院如何处理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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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起诉,认定了公安机关提交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下达逮捕决定书。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3-03-27 20:26:28 回复

1_一般情况下批捕不公诉很难。2_检察院作出不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法定不。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二是酌定不,如“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是证据不足不。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做出不的决定。3_对检察院不提起公诉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申诉或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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