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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天天安排加班,是不是都要加班?

郑* 江苏-常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23 13:51:59 1190人阅读

你好,我刚到新的公司上班,老板天天安排加班,我想问问一下是不是都要加班,必须去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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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7-11-23 13:54:5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三期”女员工,公司安排加班需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公司如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注意:上述规定属强制性规定,即使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安排加班也属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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