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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有人借了我们家钱,刚开始支付了几个月利息,后边直接什么钱都不还了,到现在为止?

ask****051 山西-临汾 民间借贷咨询 2023.04.05 17:56:13 428人阅读

您好,2012年有人借了我们家钱,刚开始支付了几个月利息,后边直接什么钱都不还了,到现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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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可致电咨询。

2023-04-05 18:17:11 回复
地区:山西-临汾 咨询解答:2543条

直接至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2023-04-05 18:21:53 回复

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
《合同法》第15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付款,161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付款,如果无力支付的到期金额达到手机总价款的1?5,卖方就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手机使用费,当然,卖方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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