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吉林市法律咨询 > 吉林市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有谁知道银川生育保险条例内容是如何的?

有谁知道银川生育保险条例内容是如何的?

倪** 吉林-吉林市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1.24 16:27:10 2248人阅读

你好!我最近在学习法律方面的问题,有关生育保险问题,咨询了解一下银川生育保险条例问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吉林市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市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银川生育保险条例新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具体待遇如下:
1、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即使没有工作单位,只要是依法生育的,男职工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依法生育,而且妻子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二、2016年银川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1、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宁夏全区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2014年宁夏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的月平均工资为4734元,所以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202,下限为2840。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缴费比例为0.9%。

三、银川市生育保险账户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拨打银川市社保热线0951-12333或0951-6188666查询。
2、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您还可以持身份证到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大厅查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市民大厅,电话:0951-5555200

2017-11-24 16:40:1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2016年银川生育保险条例最新政策
银川生育保险新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具体待遇如下:
1、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即使没有工作单位,只要是依法生育的,男职工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依法生育,而且妻子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2016年银川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1、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宁夏全区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2014年宁夏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的月平均工资为4734元,所以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202,下限为2840。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缴费比例为0.9%。
2016年银川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银川市生育保险账户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
拨打银川市社保热线0951-12333或0951-6188666查询。
2、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您还可以持身份证到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大厅查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市民大厅,电话:0951-5555200

2017-11-24 16:29:10 回复

银川生育保险新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具体待遇如下:
1、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即使没有工作单位,只要是依法生育的,男职工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依法生育,而且妻子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作为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以上是关于四川计划生育新条例的解答。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