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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贷提取和购房提取公积金

胡* 吉林-吉林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23.04.20 07:39:16 487人阅读

公积金还贷提取和购房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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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完全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具体可以参考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
3.如果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

2023-04-20 07:40:1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特殊情况才可以申请全部提取,比如说离职、转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提取公积一次,还可以提取公积金问题解答如下, 公积金贷款前,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合理的理由的话,定金是不退的。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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