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二审开庭前新法颁布,案件尚未终审,新法对案件是否有溯及力,要看法本身有无特别规定。
2.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如果新法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并改变已经发生的法律上的效果,是溯及既往;如果新法适用于正在发生的事实或者对在持续中的法律上的效果面向未来地加以改变,是不溯及既往;如果新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则是不溯及既往。狭义的溯及力仅指溯及既往,广义的则还包括不溯及既往力。
2.我国《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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