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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权人身损害赔偿案?

pub****008 上海-静安区 人身侵权咨询 2023.05.10 11:48:45 363人阅读

你好,健康人权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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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3240条

详细描述下情况 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意见

2023-05-10 11: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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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01099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23341条

您遇到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可以解决,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2023-05-15 11: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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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70893条

健康人权人身损害赔偿案,详细沟通

2023-05-10 11:49:48 回复
地区:上海- 咨询解答:44050条

您好 您这边描述一下详情的呢

2023-05-11 10:13:57 回复
地区:上海- 咨询解答:7836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5-10 12:0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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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03356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19728条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吗

2023-05-10 11:56:18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50条

您好,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2023-05-10 11:52:16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242条

有受伤嘛,严重不,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2023-05-10 11:5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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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请问您遇到的具体是什么情况,有什么诉求呢?

2023-05-10 12:0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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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为哪些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

一、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为哪些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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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严重危害就诊者生命健康的行为,如导致伤残、重伤、感染难以治愈的疾病等,或使器官组织受损引发严重功能障碍,均视为医疗事故罪。即使未造成极其严重损害,但导致三名以上就诊者轻度伤残、引发一般功能障碍,也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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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唆他人伤害自己身体健康是否构成犯罪

    专业解答"教唆自害"是犯罪行为,指诱人或说服无自杀倾向者自杀。施加影响者通过鼓励、利诱、命令或威胁等方式,改变他人生命观。这种行为本质上带有杀人的意图,无论主观还是客观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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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被侵犯到人身安全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手续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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