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
主 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
、“包装费” 、“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
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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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管辖的案件,在遇到网络诈骗后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网络诈骗具有不固定性、犯罪分子身份、位置不确定、极强的隐秘性和伪装性,很多人在遭受网络诈骗后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如果遇到网络诈骗,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保留下来,因为网络诈骗是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的一种违法犯罪活动,网络信息具有极强的可篡改性和被毁灭后的不可恢复性,如果被删除、毁灭,对案件侦破极为不利,甚至可能造成因为信息不足公安部门无法立案的情况;其次是第一时间将自己名下与诈骗有关的账户进行挂失,尽可能的阻止诈骗行为,减少损失;最后立即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尽可能详细的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的详细情况,并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供,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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