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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9楼,主管道堵了,堵在9楼下8楼上这个位置

ask****521 江苏-扬州 其他咨询 2017.12.01 15:02:17 1006人阅读

我家住9楼,主管道堵了,堵在9楼下8楼上这个位置,导致我家从地漏往上反水,地板,门,全部被浸泡,主管道掏出来的是发泡剂一样的东西,请问我找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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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找物业或社区处理,且要注意保护现场,通过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要确定漏水、堵塞原因,并由物价部门评论损失,然后根据原因和责任人向开发商或物业或邻居追偿损失。不属开发商和物业责任,属生活垃圾、施工材料等造成堵塞的,可以向楼上邻居要求集体赔偿。谁不愿赔偿,就要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建议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法院诉讼追偿!

2018-01-18 14:47:34 回复

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漏水,还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
对于房屋本身造成的漏水可以责任划分如下:
1、房产证没有超过5年的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房产证超过5年
物业的责任
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可以找楼上住户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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