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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棚户改造补偿标准,有哪些政策

ask****724 湖南-常德 其他咨询 2017.12.04 19:27:05 4300人阅读

临澧县棚户改造补偿标准,有哪些政策,150平方大概能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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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目前,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已经制订2017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让更多人有更好的居住条件。行政副中心第一批6个旧村改造2月18日,西城区的白纸坊棚改项目启动了第一批预签约。从西城规划分局获悉,在全市率先启动的西城区百万庄北里居民住房项目都已经在办理规划手续,其中进度最快的地块已经开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近期就有望率先实现开工。而西城区光源里、菜园街、枣林南里、德宝7号地4处棚改项目已核发《规划意见复函》,光源里、菜园街、枣林南里设计方案的规划调整公示工作已经完成。同时,北方昆曲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天桥演艺区北部平房区住房与环境改善等项目的规划服务也已经展开。近期市民就会陆续听到更多好消息。不仅仅局限于中心城,郊区和行政副中心等地也都有棚改项目。据介绍,北京市坚持棚户区改造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战略、疏解非首都功能相结合,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加快行政副中心建设,第一批先将通州区潞城镇6个旧村纳入棚改范围。目前,通州区将行政副中心周边城中村均纳入棚户区改造,预计会承接40万人口就业居住。多条保障通道都打开除了棚户区改造以外,2017年,本市将坚持“以租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进一步加大市场补贴力度,并且推进自住房建设,持续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家人祖孙三代都住在棚户区里,他们至少可以有两个家庭申请,至少有两条住房保障途径可以选择。即使是在棚改体系内,未来市民能够选择的房源、位置也会更多。市重大项目办相关负责人说,“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北京市2020年土地供应已明确,将继续减少中心城区供地量,同时适度增加远郊区土地供应,以承接疏解出的产业和人口。这就意味着,如果非中心城出现了更适合棚改家庭入学、就业的机会,那么棚改家庭也可以选择到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居住。

2020-12-09 15:33:36 回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以上是临高县棚户区改造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的解决方法。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六、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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