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钦州法律咨询 > 钦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如果出现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如果出现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陈** 广西-钦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3.07.18 17:02:32 450人阅读

如果出现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钦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钦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如果出现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下。
解析:
如果出现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2、向公安部门报案。个人在被骗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以减少或挽回损失。
3、向侵权人索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量有:
1、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就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就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其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就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予以刑事立案: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犯罪客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客观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
2、犯罪客观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客观方面变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犯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4、犯罪主观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时不构成犯罪。犯罪动机一般表现为牟利,但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18 17:05:07 回复

【法律意见】
  有被冒用的可能,但不用承担责任。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70183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8596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6435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10782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