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09年征用土地过后未开发,如今占用只付青苗款合法吗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有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是政府征地,这样的补偿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如下: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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