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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在驻地结婚的士官,当时是3级士官

ask****849 江苏-苏州 其他咨询 2017.12.12 21:59:34 92人阅读

我是2010年在驻地结婚的士官,当时是3级士官,老婆苏州本地人,今年四级军士长到期,请问符合转业在苏州本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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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是有希望成为5级(期)士官现在叫3级军士长了你男友现在的军衔标准称呼应该是4级军士长如果他真的有本事升到3级或2级的话那么你可就真的出头

2018-01-22 06:52:03 回复

您好,我不清楚是否能重新安置,但至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找单位。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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