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帮朋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能免公诉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帮朋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能免公诉吗?

母** 西藏-日喀则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2.13 18:38:39 195人阅读

在酒吧喝了一点酒,我开车回家,在路上不小心追尾了,我确实头晕了,我希望能和对方和解,对方也答应了,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能免公诉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日喀则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键是肇事者是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如果是就要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积极赔偿了死者亲属,得到死者亲属的谅解,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2017-12-13 18:43:39 回复

免于刑罚不代表没有罪,所以说还是会吊销的
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给交警部门出了难题,机动车驾驶证还要不要吊销?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所以要吊销其驾驶证;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当事人的行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也就不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吊销其驾驶证。
律师认为两种意见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构成犯罪”的理解,二是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是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赞成第一种意见,认为要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
首先,有必要分清构成犯罪和判决有罪的区别。简而言之就是构成与确定的区别,构成就是形成、造成的意思,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一种客观事物。而确定是明确而肯定的意思,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看法,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任何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只有到了
最后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才能确定是否有罪,但这起案件从立案、侦查、结案到审判,无一不贯穿着一根主线,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构成犯罪。反过来说,公安机关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调查收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行为拥有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后,才会移送审查起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表述是“构成犯罪的”而不是“判决确定有罪的”应吊销驾驶证,所以不能混淆了构成犯罪和判决确定有罪的概念。
其次,要搞清楚吊销驾驶证的构成要件,或者说吊销驾驶证的前提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字面来分析,构成犯罪是前因,而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是后果,也就是说吊销驾驶证是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而非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追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吊销驾驶证。
第三,弄明白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吊销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定的权限,而追究刑事责任,则不是公安机关特有的权限,公安机关只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等工作,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等工作,而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可以说,在追究刑事责任中,公安机关是处于一种前期处置、配合的工作。对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的职责是调查取证,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检察院和法院作出最终的决定或判决。
第四,在办案的实际操作中,确实还存在另一种特殊情况,公安、检察认为当事人构成了犯罪,但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只能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对于上述案例中检察院“构罪不诉”的决定,虽然没有法院的判决,但毕竟是法律赋予了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权,检察院依法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案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理所当然体现法律效力,况且,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申诉,说明该“构成交通肇事罪”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案,就应当按照检察院的决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所以认为对不予起诉的交通肇事者应当依法吊销其驾驶证,除当事人提出申诉,经法院判决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例外

开车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第三者责任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没有把逃逸作为免赔条款,但一般商业险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都会把逃逸作为免赔条款。因此,事故逃逸车辆的交强险必须对第三者损失作出赔偿,而商业三者险要依照合同条款约定决定是否赔偿。
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中都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作为免赔事项。再次,该免赔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凡是保险公司免除一方或者限制一方责任的条款,必须向投保人详细说明该条款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否则该条款无效。从你提供的案例中,只要证明肇事车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商业险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详细说明该免赔条款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交通肇事免赔的约定归于无效,从而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付责任。

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77565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287909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5719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952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