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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维修费用由谁谁负责

ask****893 黑龙江-绥化 其他咨询 2017.12.17 06:44:31 2593人阅读

居民楼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维修费用由谁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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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四川省供水条例低四十七条第二款限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操作自来水总阀门。根据四川省供水条例低五十七条第八款限定私行操作公共用水阀门的,处一百元到三百元的罚金分别地方的供水条例细节不相同,但都绝对不会应予用户自行操作公共用水阀门。再关阀门的时候你能够直接向当地自来水公司报修,同时检举关阀门者。当然要是那个阀门是你们单位或小区内部的,比如整个单位或小区一只总表,但是那个阀门只管你们一栋楼或者一个单元的就不关自来水公司的事情了。你能够半夜把他家表后的管子锯断。。。他没水用自然就不会堵塞下水道,就不会关阀门了嘛。

2020-12-09 18:23:57 回复

建议您找小区物业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找专门的疏通下水道工作人员

【法律意见】
1、如果是建筑物下水的设计有缺陷,例如弯路过多,导致容易积淀沉积物造成堵塞,或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期间,未按照设计图纸、质量证明、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规范或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发包人作为开发单位亦有责任。 对于下水道一般采用通球实验,如果相关的通球实验符合国家标准,则发包人及承包人不存在过错,不必负责。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对于下水管线设计合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设计标准的情形下,在使用环节之中出现的楼上或楼下居民不正常使用造成的堵塞,由不正常使用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究竟是哪一方不正常使用了,向下水道排放了不该排放的东西,导致堵塞,相关提出主张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己方观点,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79条、282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物业负责,用维修基金。法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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