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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停车”)实施分档处罚,现将具体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一)滨海大道、滨河路、沿河路、春风高架桥、爱国高架桥、北环大道、香蜜湖路、泥岗路、布心路、皇岗路、南海大道、月亮湾大道、西部通道、深南路、深南大道、笋岗路、布吉路、文锦路、红岭路、新洲路、侨城东路、望海路、东滨路、桃园路、桂庙路、沙河西路、机场南路、深盐路、环梅路全路段;
(二)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
(三)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设置标识)、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路段、部位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二)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三、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四、除上述
一、
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2017-12-31 16:2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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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一、“首违免罚”需同时具备的6种条件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三)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四)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含)以下;
(六)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二、申请“首违免罚”的办理途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三、申请“首违免罚”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持单位委托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对深圳违章停车1000免罚的解答。
2017-12-31 16:2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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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深圳车辆违章处罚标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
2020-12-09 21:59: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