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非法运营的,统一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管部门将处以法规高限的2万元罚款,并扣留车辆
二、执法人员称处罚必须有证据,要抓“现形”,如果没有交易,要处罚确实很难
三、接受处理时,会被要求写“检查”,承认拉黑活违法。这份“检查”或是有范文,要求司机照抄或是执法人员口述,司机记录。“不写检查,就拖着不处理。“
四、拼车或者搭顺风车,不应定为。应该是经常性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无照营运行为。而“”等取证程序错误,取证难度大不能成为违法取证的借口,以欺诈、引诱胁迫等方式取得的“证据”都应无效。
五、执法中“讨价还价”在某种意义上是允许的,但应当是在第三方组织的听证会上公开进行。对司机的执法应引入听证程序,对一定罚款,如3000元以上的处罚,都开听证会,由司机和执法者进行辩论,确定适用法规中对应的情形和处罚基准,不能由执法者单方定罚
六、有少数不法分子借口帮忙处理违章名义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请处理违章人员不要轻信任何人“铲单铲车”谎言。这于这类人员,相关司机需要小心!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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