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醉酒女子遭3男子轮流猥亵网友“青岛的吃货”发帖爆料称,7月28号夜间的青岛奥帆中心情人坝,一位醉酒女子疑被路过的三男子轮流猥亵。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认定
1、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3、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正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4、与侮辱罪的界限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感情破裂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也可以添加我的微信,个人主页手机号即微信号)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该案例中在女方不情愿的情况下,其丈夫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婚内。可以定性为罪或者虐待罪。女方可以选择报警。 所谓婚内,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外,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家庭暴力不仅对于相应的家庭有着恶劣的影响,对于整个社会也会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那么家庭暴力法律新规规定有哪些,家庭暴力怎么办,网络暴力法律法规,以及家庭暴力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暴力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有一部分人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什么是家庭暴力,更有人深受其害却只会接受现实,不知道如何让自己摆脱困境,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家庭暴力以及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希望你能从中获得启发或者帮助!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居委会组织法的法律知识,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那么居委会组织法最新规定有哪些,居委会的基本职能是什么,居委会的组成是什么,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快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最新婚姻法的有关知识,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是怎样的,以及最新婚姻法结婚年龄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
夫妻感情不合等原因,会让夫妻关系破裂,不少人选择离婚,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关于离婚抚养费的问题,看看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抚养费都是如何规定的,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