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本人不去是可以的。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拓展资料:《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符时,应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地址手续。逾期不办理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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