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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道摔坏人怎么办

周* 黑龙江-大兴安岭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4.03.18 15:54:57 306人阅读

因修道摔坏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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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施工方应对伤者赔偿医治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人员的薪资待遇、为支付交通费用所产生的支出以及因在医院治疗及复健期间需要的营养补给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此外,同样需赔偿因因医疗而导致的工作暂停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留下残疾的受害者,还应额外补偿器械费用与残疾抚恤金。
若不幸造成死亡,则需赔偿殡葬相关费用与死亡抚恤金。
首先,如因施工行为导致行人意外跌倒受伤,如果施工单位无法展示其已设立明显的标识并实施了安全性完善措施,那么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样地,管理地下设施如窖井等如果未能有效负起警觉和防护的责任,也须承担侵权之责。
其次,如果建筑物、结构物或其他设施及其附属装置、悬挂物造成他人伤害,所有者、管理者或者使用者不能提供无过失证明,他们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在赔偿之后,如果发现还有其他责任人,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3-18 16:11: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今年最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如您因道路维修而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另,交通事故的认定应以交警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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