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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保险跟社保可以合并吗

周* 河南-三门峡 土地征收咨询 2024.03.20 10:52:30 370人阅读

失地保险跟社保可以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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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您同时缴纳了社保以及失地保相关费用之后,原则上是不可进行退费操作的,但另一方面这两种保险项目可以实现账户整合。
经过这样的整合措施之后,养老金的总体数额将会出现大幅度的提升。
而这种账户整合的前提条件,即需满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至少缴满15年。
只要符合这个条件,您就可以将自己的失地保账户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整合起来,从而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来领取养老金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只是针对那些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农业户籍人口而言的社会养老保险。
另外,包括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聘用的员工,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者在内的人群也可参与社会保险这项服务。
更为具体的来说,对于因为失去土地而显示为农民身份的人群,他们的养老保险同样可以转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体系。
换言之,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水平,被征地农民只需对自己的缴费金额稍作补充处理,就能够享受到如同职工一般的退休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2024-03-20 11:1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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