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已经是一个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时代了,爹妈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绝对不是为了到谁家去挨打的,很多女孩性格温柔、体贴,遇到了家暴希望用自己的温柔化解一切,可这种温柔却纵容了家暴的形成。做为一个老婆,一个女人,我们不应该去当谁的沙包,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获得幸福的权利,我们嫁给他,是为了和他一起建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为自己的后半辈子找一个依靠,而不是去委曲求全,当一个不要钱的!鲜活的!有血有泪!的“沙包”。
发生家庭暴力,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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