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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备案条件的内容要求是什么?

刘**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国际贸易咨询 2018.01.12 19:23:44 144人阅读

我有一个外贸生意的朋友,在这上面我想做一下投资的,对外贸易备案条件的内容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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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商务局备案(公司注册)
(1)网上申报,打印表格(须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取得文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办理海关登记手续(公司注册) 经营者持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企业先到所海关领取办事须知及表格
(2)须企业的人名章、公章和海关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电子口岸(公司注册)
(1)企业领取表格;
(2)须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
(7)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楚); 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司注册)
(1)网上申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1)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帐户开立申请表
(2)填写进口单位进人名录申请表 6、到企业注册地的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公司注册)。

2018-01-12 19:2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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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管外贸的政府部门,有的地方叫经贸局,对外贸易备案条件有的地方叫外贸局,看您是那个地区 !
先要在工商局办理增加进出口项,才可以去备案登记!记得去前打个电话到管外贸的部门问下要什么资料,各个地区要求会有不同。办理时带公章,肯定有用处的!广东需要机构代码证,营业
执照,身份证,国地税证件,全部要正本加复印件!有的地区还要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最好先打电话问清楚,省得来回跑!

2018-01-12 19:24:44 回复

国内贸易主要是指在中国国内进行的商品的买卖、现货仓单市场交易等在境内发生的交易的总称。贸易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3.包装材料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14.酒店设备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工商查名预拟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3.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会计人员照片,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办公场所租赁证明,产权证明,居住证明.

.不可抗力
11.仲裁
The SellerThe Buyer
Signed By:Signed By:
Payment Terms: 30% T/T in advance, 70% T/T against the scan of B/L within 3 days
对于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卖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产生的十四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并且卖方应用航空邮件将有关政府当局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产生的文件寄送给买方。在此情况下,卖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货物的发运。如果事故持续十周,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 FORCE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above and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after,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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