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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房契税政策的内容

周* 新疆-和田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3.22 12:53:29 303人阅读

北京市新房契税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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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北京市新购置房产契税的计算细则,此处简述如下:
首先,对于个人民众于本市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家庭(家庭成员范畴涵括购房者本人、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该房型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的情况下,适用1%的相应税率进行契税缴纳;
而当该套房屋面积超出90平米时,契税适用税率则调整至1.5%;其次,对于那些家庭第二次购买改善性住房且房屋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的民众而言,照旧享受1%的契税优惠税率;然而,当其购置的住房面积达到或超出90平米区间时,契税则需要按2%的相应税率进行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家庭第三次购入住房或者购买非居住性质物业的民众来说,其所购房屋不论面积大小均需按照3%的契税税率全额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2024-03-22 13:10:06 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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