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合伙生意甲方权力有哪些

合伙生意甲方权力有哪些

周* 黑龙江-牡丹江 合伙联营咨询 2024.03.23 06:54:17 351人阅读

合伙生意甲方权力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牡丹江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合同甲乙双方的独特之处:
首先,在签订合同时,甲方通常具备建立目标以及该目标实现的指导权,甲方的主要任务在于在合同制定过程中明确设定欲求达到的目标,而与之相对应的乙方则在把控实现目标的执行过程上起主导作用,他们关注点主要侧重于怎样保障目标能如期达成,并且根据最终成果获取对应的经济利益回报。
其次,在执行合同的过程里,甲方的职责主要在于监督乙方能否完全依照约定的标准和范围来提供对自己需求的满足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4-03-23 07:16:38 回复


1、能证明合伙关系存在应负连带责任;
2、因合伙事宜受损失甲应赔偿,赔偿额度要看当地的经济参数;
3、法院可以查封,甲也可以用自己的所得利益赔偿;
4、不能;
5、要看证据。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三条限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商定分担或者未合法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受清偿职责;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职责。”据此,你虽然退伙时已经分担了合伙债务,但对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职责。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偿还合伙债务超出自己应当承受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也就是说,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受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你承受债务后有权向朱某和李某追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