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上市目前而言,我国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这主要是指中国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具体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中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部门规章中所作的特别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对此只有规定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规模较小包括股东人数较少、注册资本较少、经营规模较小等。是否设立董事会一般由公司的股东会决定,只要股东会认为有必要设立,就可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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