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拆旧建新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
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其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划拨一般是原来的单位公房或者现在的保障性住房,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的,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上市自由买卖。出让土地是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缴纳了相应的出让金,所开发的属于纯商品房,可以自由交易。rn划拨的一般达到规定的期限后,补交土地增值收益可以转为出让地,再才能上市自由交易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你是不是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的具体标准如下:
1、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3、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扩展资料:补助标准:
一、安徽: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2020年度起有了较大改变,将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2、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3、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二、江西:
1、我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
2、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
3、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三、湖南:
1、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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