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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什么时候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

周* 河南-鹤壁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3.26 12:20:49 353人阅读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什么时候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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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是否可以立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
如果客户能够在当月即完成还款行为,并且在还款结束的前六个月份均未动用过公积金账户之中的资金,那么该客户将具备于下个月再次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然而,对于那些在还款过程中或在还款结束的前六个月份曾使用过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的客户来说,他们必须在实际还清欠款之后等待额外的六个月份后才有权再次提出贷款申请。
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第二十四条明确表述,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实属必要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
其次是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休或退休;
再次是由于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且已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
此外,还有因为出国定居的原因;
最后便是为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应付家庭负担之外的租金超过其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依据上述条例内容,符合条件的员工在第(二)、(三)、(四)类行为的行使中,可依程序提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而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已亡故或经法律宣判宣告死亡,则他们的继承人和遗嘱受赠者可依法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储蓄金额;若未找到合法继承人亦无遗嘱受赠者的话,则应将该员的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值余额纳入到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之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4-03-26 12:39:05 回复

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两次。
1.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贷款;
2.通常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了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那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就是说公积金贷款多只能贷款2次。
3.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对不同的套数的房子首付款比例是有一定的规定,如北京公积金管理规定: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30%,满足相关规定的低(90平以下)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即,北京住房公积金首套房一般可贷7成,多可贷8成;二套房多可贷3成,三套房停贷。只要是
第一次购房使用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无论你房子是否过户卖掉,都可以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第二次使用的公积金贷款金额要比第一次用的时候少10万,而且第二次购房贷款的首付必须不少于总房价的四成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一般是不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贷低了三分之一,有福利保障性质。所以,如果你拿到贷款之后长期断缴、比如半年以上或者刚刚获批就停止缴纳公积金,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骗取福利,将面临罚息,以及利率上浮的处罚。
2、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对此,各地的规定不同。比如昆山的政策是,在贷款之前必须将公积金补交齐全,贷款买房后如果公积金停缴则没有影响而天津、河北、安徽等地都出台过相关规定,要求按时补缴,否则收回贷款或转为商贷。
3、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完全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具体可以参考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
3.如果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
4.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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