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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监管人负责什么责任?

pub****249 江苏-连云港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3.27 02:06:54 341人阅读

请问营业执照上监管人负责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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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2024-03-27 07:25:01 回复

监事主要是监督,后果上也没规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除非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是工商部门现在三证合一的了,你说的那个是后期监督部门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是各个省市或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机关可以看=看执照正本右下角的红色公章即为发证机关。
2、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是工商部门现在三证合一的了,你说的那个是后期监督部门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是各个省市或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机关可以看=看执照正本右下角的红色公章即为发证机关。
2、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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