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入股后,一般不允许撤股,但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回购,到达自己的“撤股”的目的。
转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由转为原则,但例外是,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的,上市起1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由对内转让,但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回购请求权(协商/诉讼):根据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详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固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法人分类:(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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