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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律师函不知道对方地址怎么办

周* 甘肃-白银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4.03.27 16:02:55 375人阅读

律师函不知道对方地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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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能够通过专递的形式将律师函发送至对方的职务单位。
然而,若无法获取到对方的确切地址及相关联系信息,通常情况下是难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律师函的。
然而,假如已经掌握了对方的职务单位或其父母留存的地址,同样可以尝试向这些具体的地址邮寄律师函。
进阶之策则是从中选择亲自将律师函送往对方的职务单位或是商业经营场所。
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如遇无法知晓对方详细地址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正规程序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法院负责执行送达。
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无法提供确切地址,法院或许会采用发布公示通知的方式进行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2024-03-27 16:22:1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可以,但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目前仅机主本人可查询得到个人信息。个人违法查询别人个人信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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