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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者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125毫克每百毫升便属于醉驾范畴,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性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将其机动车驾驶资格予以吊销,并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期间,驾驶员有五年时间无法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所谓醉驾,即是指所驾车主的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80毫克每百毫升的驾驶操作。
若是因醉驾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接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处理,且在终身之内也难以再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03-31 07:35: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