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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贵司所寄送之货品在运输过程中遭受遗失、损害或者短缺的情况,对于未保价的货品,我司将参照此次运输服务费用(不包括任何额外收费)双倍予以赔偿。
具体而言,针对信函类型的货品,赔偿金额为本次服务费用双倍;而对于包裹类型的货品,则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赔付额度不得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包含额外收费)的五倍。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失或者间接损失,本公司均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已保价的货品,我司将会依照保价金额收取2%的保价费用。
若出现货品遗失情形,本公司将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然而,请注意,保价的最高限额为每票人民币壹万元整。
在此再次强调,如遇自然灾害、空难、战事、交通意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迟以及损害,本公司对此并不负责。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2024-04-02 17:21: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