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认定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的三项基本要求。
首先,凡是能够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真实性的材料,皆可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含以下八大类别的材料: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受害者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自白与辩护解释;
(6)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7)现场勘测、检验、识别、调查实验等书记载事项;
(8)视听资料及数字信息资料。
最后,所收集到的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认为真实可靠之后,方可作为判定案件性质的权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4-04 08:18: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