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文山法律咨询 > 文山财产侵权法律咨询 > 一起饮酒死亡的新政策

一起饮酒死亡的新政策

周* 云南-文山 财产侵权咨询 2024.04.04 08:27:03 423人阅读

一起饮酒死亡的新政策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文山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文山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一、关于饮酒致死,是否需追究同桌人之侵权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同桌饮酒者中有明显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任饮酒、酒后未能妥为照顾等不当行为,可视为存在侵权行为并具有过失,应主动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假如同桌饮酒者并无以上触犯法律的违规行为,或是对于损害结果的产生不存在过失,抑或是损害结果的产生与饮酒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联系,那么他们就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倘若仅仅是部分人员涉嫌侵权行为,那麼应仅由实际执行了侵权行为之人承担侵权责任,而那些没有作出此行为的人员则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再者,若被侵害人本身存在重大过失,这无疑可适度减轻侵权人所肩负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饮酒引起交通事故,同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类,强迫性质的劝酒,例如使用诸如“不喝到一定程度就显得不够朋友”等言辞去刺激对方饮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甚至丧失自制力的时候,依然不顾后果地劝酒的行为;
第二类,明明知道对方不宜饮酒却仍劝其多饮,比如在明知对方身体状况欠佳的情况下,仍继续提供烈性白酒引发疾病等;
第三类,在饮酒后未能确保保护饮酒者的安全,比如当饮酒者已经失去或正逐渐失去对自我的掌控力,精神恍惚无法自控行为时,主宾没能将他及时送往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等;
最后一类,饮酒之后驾车却未能予以劝阻,导致车祸等严重损害的事件发生,此时同饮者不但应对其他共同饮酒者负责,同时也需要对事故中的受害方和支持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04 08:32:20 回复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侵犯财产罪全文
6861人阅读

生命、合法财产都是法律保护的范围,今天律图侵犯财产罪百科栏目,为你解读侵犯财产罪相关法律知识,更多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来了解一下吧!

财产权利
85731人阅读

财产权利主要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物所拥有的所有权,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说到这里,大家知道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财产权利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37713人阅读

说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可能大家比较陌生,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就可以购买该保险,以便在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后保险公司替自己赔偿。下面律图小编将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