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企业工作十年没有劳动合同签订但买有社保,工作十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因超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再要求了。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你好可以向厂里索要赔偿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否则,可以通过向社保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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