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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流程有公证书还需要什么

周* 西藏-昌都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06 07:39:32 314人阅读

房屋过户流程有公证书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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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房产转让过程中,遵循常规程序是相当重要的。其具体步骤主要包括:
首先填写规范的《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其次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最终将颁发给您正式的《房地产权利证书》。
此外,如若您需要办理公证业务,请务必向公证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待公证人员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批准通过之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便可获得系统生成的公证书。但是需注意,公证书本身并不具备过户功能。从法律层面上讲,当涉及继承房产时,必须能否定继承权公证书,同时被继承人生前为处分该房产所设立的有效遗嘱也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而当遗嘱继承人在其过世后,需持公证机构开具的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是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相应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契证原件前往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才算完成了整个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4-04-06 07:48:5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1、如果是司法拍卖不需要你出具手续,是由法院来执行的。
2、如果你要交钱,除原来欠费和评估费,还有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和执行费等。
3、如果银行想追是可以的。
建议你还是主动与银行和解,这样降低损失,否则损失会更大。

房屋过户委托书的范本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 办理售房以下手续:
一、代为出售房屋,查询档案,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三、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申请税费减免及缴纳税费等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一份完整的房产过户委托书范文,大家可以看到,这一份房产过户委托书比较简短,但是其中的条款是对房产过户双方的自身权益的真正的维护,所以建议要多多的了解。
委托过户注意事项:
1、委托手续齐全,一般房产过户委托他人的话,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2、如果是买受人,需要留意委托手续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看清楚委托权限和有效代理期限)
3、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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