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A、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B、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C、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D、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要看宅基地使用证被撤销的原因和理由。如果是部分登记错误,需要更正,权利人也没有异议的话,重新发证即可。如果是否定权利人的权利,而权利人认为撤销决定错误的话,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则是撤销宅基地行政诉讼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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