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污染损害了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环境污染所产生的问题也比较多,大部分体现在侵权上面。下面,律图小编围绕环境污染为您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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