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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贷款合同服务费和违约金都是19%,他们要我付19%的违约金?

ask****058 江苏-南京 合同违约咨询 2024.04.09 09:33:54 474人阅读

我签了贷款合同服务费和违约金都是19%,我现在不想贷了,也没有正式去贷款审批,他们要我付19%的违约金,请问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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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不给违约金和服务费

2024-04-09 12: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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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1832条

贷款服务费肯定是违法的,一般贷款合同也没听说要付违约金

2024-04-09 09:5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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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99条

不合法,民间借贷合同一般不超过LPR利率的4倍

2024-04-09 09:37:02 回复

1、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约定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换句话说,即当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时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被单位辞退,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而员工并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如果员工对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那么需要给单位支付赔偿。《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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