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出生的时间以户藉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民法上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公民一旦死亡,则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不再是民事主体,其生前的婚姻关系消灭,其财产权和财产义务依继承法的规定转移,人身权消灭。但作者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人身权仍然受保护,并且我国的人身权制度还保护死者的名誉。
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使用功能中止后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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